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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7年校企共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通知

 

2017-03-16 19:51   审核人:   (浏览量)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发挥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合作单位等单位在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工作的重要作用,探索建立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实践新机制,经研究,学校决定面向各有关单位征集“校企共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阶段

2017年3月16日—3月26日,由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合作单位等单位提出创新创业项目需求,填写《校企共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征集信息表》(附件1),并将信息表及电子版汇总,填写《校企共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征集情况汇总表》于3月25日下班前通过学院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项目应来自合作单位工作并能解决实际问题,并在一年内(2017年11月31日前)完成,由教务处与项目提出单位共同验收。每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卓越计划”合作单位至少提交一个项目需求。

二、项目来源及项目遴选工作安排

项目应来源面向相关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或未来发展方向,与专业行业相融合,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并在长春大学本科生实践创新网上公布《2017年校企共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目录》供学生申报。

三、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

学生可在根据《2017年校企共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目录》,学生填写《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进行项目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保障制度

1、项目将被确定为“大创计划”校级项目、校级重点项目,并择优推荐省级以上“大创计划”项目立项,并配套相应经费及指导团队。

2、入选项目团队可优先入驻“长春大学创客学苑”。

3、学校与项目提出单位提供必要的研究环境及经费用于必需元件、软件、硬件、设备、耗材、工具及市内交通补助。

附件1:校企共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征集信息表

附件2:校企共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汇总表

长春大学教务处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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