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学院概况机构设置教务教学教师队伍党务工作学团工作网上展厅学术研究招生信息下载专区研究生培养
搜  索

  

站内搜索:

 

分  类
 
 
当前位置: 首页>>教务教学>>正文

关于开展 2016-2017 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及补考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7-06-02 20:20   审核人:   (浏览量)

教学院(部):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试卷管理工作,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促进教学质量提高,学校决定对我校 2016-2017 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及补考试卷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为 2016-2017 学年第一学期全校所有课程(含重修)的期末及补考试卷。重点检查试卷命题质量、试卷批阅、标准答案、评分标准及成绩单。

二、检查时间: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的时间为2017年6月7日下午13:30-16:30。

三、检查标准:

本次检查工作依据《关于印发“长春大学考试管理工作暂行规定”》(长大教字[2006]93 文件)、《长春大学课程考试试卷及成绩单参考范例》(2005 年 5 月 19 日)及《试卷管理补充规定》(2014 年 6 月)的有关要求进行。

期末考试及补考试卷袋内要求材料如下:

(1)装订好的封皮、试卷、封底;

(2)考试试卷及成绩分析报告书,内要求有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考场签字名单、成绩单、试卷命题审核表(期末考试)、考试成绩分析表(期末考试)及考核方式改革课程学生成绩汇总表(未进行考核方式改革课程无此项内容)。

四、检查办法:

1、学校成立试卷专项检查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工作。

2、检查组根据 2016-2017 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含重修)

及补考课程,随机抽取要检查的试卷。

3、各院(部)由院(部)办公室负责本单位的试卷检查工作,接到检查组抽调试卷的通知后,要求在 30 分钟之内将装有试卷及“试卷及成绩分析报告书”的试卷袋送到教学质量管理科。

4、检查组成员将对抽调的试卷进行认真检查,填写《长春大学本科课程考试试卷检查评价表》,检查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公布检查结果。对本次检查不合格的院(部)或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将按照《长春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长大教字[2006]2 号)进行处理。

                                     长春大学教务处

                                    2017 年 6 月 2 日

上一条:教学成果的凝练与提升
下一条:毕业生重修课程考试
关闭窗口
 
   ©长春大学美术学院(CITIANBWIN.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