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学院概况机构设置教务教学教师队伍党务工作学团工作网上展厅学术研究招生信息下载专区研究生培养
搜  索

  

站内搜索:

 

分  类
 
 
当前位置: 首页>>机构设置>>学生工作办公室>>正文

学工办工作职责
2023-12-08 16:15   审核人:   (浏览量)

1.在党委领导下,负责学生工作办公室管理工作。提出学生工作计划、学生教育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和落实;

2.做好辅导员的管理工作,指导辅导员抓好学生班级的组织

建设和学风建设;

3.抓好学生党支部建设,做好入党申请人的教育、培养和发展工作,做好学生党建等相关工作;

4.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等活动。应经常深入到学生班级、宿舍,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5.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各项评优和违纪学生的处理工作,做好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做好军训工作及国防教育等工作;

6.做好共青团工作,指导学生组织开展工作;

7.制定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及防范措施,保证学生的稳定与安全,避免重大责任事故,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8.协助副书记做好学生活动经费报账、管理和支出报销等事项;

9.完成上级部门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一条:机构设置
已是尾条
关闭窗口
 
   ©长春大学美术学院(CITIANBWIN.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