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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04-08 13:02     (浏览量)


各相关院(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的具体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事项

1.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4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于所在院(部)的科研干事联系。

2.2024年,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3.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4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对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增设预算评审。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预算评审,对于申请经费严重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不予资助。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4.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5.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6.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7.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8.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当经过伦理审查。

9.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0.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二、其他注意事项

1.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得篡改作者顺序,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专利),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科学基金作为主要资助渠道或者发挥主要资助作用的,应当将科学基金作为第一顺序进行标注。

3.《指南》拟于2024年1月中上旬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4.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23年6月1日发布基础研究科研人员标识(Basic Researcher ID,BRID),对拥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科研人员赋码。从2024年开始,申请书、项目进展报告、结题/成果报告上将显示项目负责人BRID编码。

三、申报工作安排

1.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校内初审的相关工作由各个院(部)自行组织。项目申请人需按照所在院(部)的初审日程参加校内初审工作,及时提交申报材料。此项工作在3月4日之前完成。

2.申请人于3月6日前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并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1)一式1份交给各相关院(部)的科研干事。

3.各相关院(部)在3月7日前统一报送本院(部)申请材料以及《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

联 系 人:胡小颖 洪 梅

联系电话:85251772 85250097

电子邮件:hongm@ccu.edu.cn

附件:1.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

2.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长春大学科研处

2024年1月10日



附件【附件2: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1).xls已下载
附件【长春大学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 (1).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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