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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及补考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3-12-02 08:13     (浏览量)

 

长春大学教务处文件

 

长大教务字2013[56]号


长春大学教务处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及补考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试卷管理工作,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学校决定对我校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及补考试卷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为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所有课程(含重修)的期末及补考试卷。重点检查试卷命题质量、试卷批阅、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成绩单。

二、检查时间: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的时间为2013925日下午1330-1630

三、检查标准:

本次检查工作依据《关于印发“长春大学考试管理工作暂行规定”》(长大教字[2006]93文件)和《长春大学课程考试试卷及成绩单参考范例》(             2005年             5月             19日             )的有关要求进行。

期末考试及补考试卷袋内要求材料如下:

1)装订好的封皮、试卷、封底;

2)考试试卷及成绩分析报告书,内要求有空白试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考场签字名单、成绩单、试卷命题审核表(期末考试)、考试成绩分析表(期末考试)。

四、检查办法:

1、学校成立试卷专项检查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工作。

2、检查组根据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含重修)及补考课程,随机抽取要检查的试卷,各院部每个系(教研室)至少抽取一门课程的期末(含重修)或补考试卷。

3、各院部由院(部)办公室负责本单位的试卷检查工作,接到检查组抽调试卷的电话后,要求在30分钟之内将装有试卷及“试卷及成绩分析报告书”的试卷袋送到考务科。

4、检查组成员将对抽调的试卷进行认真检查,填写《长春大学本科课程考试试卷检查评价表》,检查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公布检查结果。对本次检查不合格的院(部)或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将按照《长春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长大教字[2006]2)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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