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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2017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东北民俗剪纸艺术创作人才培养”项目招生简章

 

2017-09-25 12:03     (浏览量)

一、项目概述:

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东北民俗剪纸艺术创作人才培养》是国家艺术基金2017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该项目力图为东北剪纸艺术找到一条创新之路、培养剪纸艺术创新人才、为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尽绵薄之力。

东北民俗剪纸艺术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历经历史的沉淀形成了独特艺术语言及风格,有着强烈的地域特征和少数民族风情,保留着东北特有的文化底蕴。该项目强调创作实践与学识修养并重,教学上以“深入民间,强化基础、、多元创新”为主旨,从东北民俗剪纸技能以及国内其他地区剪纸特点中汲取丰富的养分,为创作积储充足的灵感和营养,促使剪纸艺术得到传承和发展。

二、培养概况:

1.项目主办单位:长春大学美术学院

2.项目协办单位:长春建筑学院-文化创意产业学院

3.培训对象:在全国范围内招收具有美术、设计基础并具备一定剪纸知识的人才(长期从事剪纸创作的人员优先;各院校从事剪纸技艺教学的教师优先;有作品参加展览或获奖的、具有发展潜质的优秀青年剪纸创作人才优先;本项目不招收在校学生)。

4.培养方式:采取集中面授、实践指导、交流考察等多种形式。

5.培养人数:20人

6.培训时间:总时长为40天,分两个阶段,其中第二阶段为集中培训,无节假日。

7.培训地点:长春大学美术学院,长春建筑学院-文化创意产业学院

三、招收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艺术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2.年龄不超过45岁,诚实守信,未受过重大处分。

3.能保证培训期间脱产35天学习(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凡是具备上述条件的,通过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均可申报。

四、教学计划(总培训时间为40天)

1、第一阶段:培训时长为15天,其中包括理论学习、东北民俗剪纸传统技艺培训、行业考察、现代剪纸工艺培训。(2017年10月23日——2017年11月7日)

理论学习——了解国东北民俗文化的历史与发展概况,从文化的角度了解东北剪纸的历史与现状、了解东北剪纸的工艺特征与审美特色;

传统技艺的培训——培育学员熟练运用剪纸技能。

行业考察——对萨满剪纸发源地等民俗风情浓郁的地域进行实地考察。

现代剪纸工艺培训——现代剪纸方法的学习。

2、第二阶段:剪纸工艺的创新实践与制作。(2017年11月8日——2017年11月30日)

学员在专家的指导下,创新实践,制作作品,每位学员须完成5件作品,并参加展览。

五、主要授课专家教师

以长春大学美术学院陈莹,张春丽教授,多位剪纸民间剪纸艺人作为主讲教师,其中陈莹老师作为全程跟班教师,并拟在全国邀请徐欣、吴徍笠、姜晓慧等多位专家教授授课。

六、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全额资助项目,培训期间的经费支出将严格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经费管理及使用》的相关条例执行。项目进行期间,学员学费全免,所有学员各培训阶段的往返交通费(只包含往返汽车票和火车票)、住宿费、伙食费、考察费用、作品集出版、展览作品装裱等费用均由主办方承担(培训期间由于个人原因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七、教学管理

学员在校集中培训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长春大学美术学院制定的学员管理制度执行。同时,学员将与培训责任单位签订培训期间管理协议。在培训期间个人身体出现健康问题,医疗责任自负。

八、培训结业

本次项目以学员作品集和由学员提供的高规格参展作品进行展览展示作为结业依据。培训期满,成绩合格的学员名单将录入到国家艺术基金人才库,并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结业证书。

九、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

本招生简章将在长春大学美术学院官网发布,报名表可到长春大学美术学院下载。申请者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个人艺术简介及获奖证明到项目组。

2.提交材料

①如实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东北民俗剪纸艺术创作培养》报名申请表(见附件)。

②本人最后学历证明、身份证、获奖证书照片、单位出具脱产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照片。

③本人近年创作的艺术作品集或8件高清像素作品照片。

3.提交方式

以上资料请报名者以电子版的形式打包于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名称为“X省X市X单位X人报名表”),发送至国家艺术基金《东北民俗剪纸艺术创作人才培养》项目组指定邮箱。

邮寄邮箱:303989181@QQ.COM

4.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0月10日,过时不受理,录取学员名单于2017年10月16日在长春大学美术学院官网公示,届时请报名学员注意查看。

十、录取方式

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按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进行评选,经专家审核后择优录取。入选学员通过邮件、入学通知书方式通知,并于指定日期到长春建筑学院-文化创意产业学院报到。收到录取通知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

十一、说明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送作品参评、参展学员,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长春大学美术学院所有。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18504317056邮编:130000

邮箱:303989181@QQ.COM

邮寄地址:长春大学西校区卫星路8326号美术学院陈莹收,邮编:130000

附件1:报名表        报名表.docx

 

 

附件【报名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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