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大学教务处关于2023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现将美术学院2023级学生考试课相对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美术学院办公电话或办公邮箱反应情况,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日期: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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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202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