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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教务处学生服务指南
2013-12-03 20:41     (浏览量)

亲爱的同学: 

 

       为使大家能够了解学校教学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和工作流程,更好的为全校学生服务,教务处特制作了本服务指南,希望对你的大学学习生活有所帮助!

教务处简介

教务处是负责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教务处网站: http://jwc.ccu.edu.cn    本科实践创新网:http://sjcx.ccu.edu.cn

微博:http://t.qq.com/ccdxjwchttp://weibo.com/ccdxjiaowuchu

微信公众平台号码:ccujwc

管理体制

学校的教学采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学院的教学管理由学院办公室(地点在本学院办公楼)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由教务处(地点在综合楼C区)负责。这两个部门也是各位同学在校期间学习方面接触最多的部门。

教务管理系统

学生在校期间最常用的系统,学生选课、成绩查询、考试报名等均在此进行。

教务管理系统地址:http://www.cdjwc.com/jiaowu

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规定了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开设课程、实践环节、最低学分要求等,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的最基本的指导性文件,各位同学可到本学院办公室或登录教务处网站查询所学专业的培养方案。

教学建设科

地点:综C309

电话:85250078

学籍

注册:每学期开学时,须按时到校缴纳学费用并注册。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考勤:缺课时间达到课程教学时间三分之一及以上者,不得参加期末考核,课程成绩按0分记。

休学:学生因伤病、留学、参军、创业等原因,可以申请休学。

退学警告:按培养方案要求应取得而未取得的必修课学分累计达到30学分及以上者,给予退学警告。受退学警告的学生编入下一年级继续学习。

退学:第二次出现按培养方案要求应取得而未取得的必修课学分累计达到30学分及以上者,给予退学处分。

 

 

 

 

教务科

地点:综C306

电话:85250092

    85250093

 

 

 

 

 

 

 

 

 

 

 

 

 

选课

学校实行学分制,每学期放假前3-4周,学生须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按照要求选修下一学期课程,包括一选、二选,选课有问题的同学可在补退选阶段到教务科进行选课处理。

重修

学生期末考核不合格的课程,学校将于下学期开学初统一组织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的课程须进行重修。重修课一般安排在下一学年的相同学期开设。学生缴纳重修费后,由教务科统一安排课表。重修课与正常课程冲突的,可以办理免听。

成绩

构成:课程考核成绩根据平时的作业、测验、考勤、实验和期末考核等环节综合评定。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在55分及以上者,成绩按总评成绩记载;卷面成绩在55分以下者,成绩按卷面成绩记载,不再计入平时成绩。

查询:学生可于考试结束后1周左右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成绩。

复议:学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议。受理部门为教务处教务科。

素质教育课

学生在校期间须选修7学分的素质教育课。素质教育课分为人文社科与经济管理类、自然科学类、艺术体育类、实践创新类、文化素质提高(考研)类共五类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选修。其中健康教育(1学分)、大学生职业生涯与就业指导(2学分)要求学生必选。

学生证件

办理:学生证是学生在校期间的身份证明,新生入学后学校免费办理。

补办:每年9月为丢失证件的同学补办一次学生证。

乘车优惠卡:学生乘火车的优惠凭证,每年9月办理购买和补办手续。

毕业及学位

毕业:学生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取得相应的各类有效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延长修业年限:学生在标准学制期满时,尚未达到毕业标准,可以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推迟毕业,并通过重修方式完成尚未修满的学分。未申请延长毕业年限的,做结业处理。

学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1. 违法乱纪或思想品德不端正;

2.严重违反学术诚信;

3.因考试作弊受留校察看处分;

4.在校学习期间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2.0;

5.理工类专业补考门数累计超过13门、经管类专业累计超过10门、文科类及特教学院各专业累计超过8门(不含重修课)。

6. 应届本科毕业作结业处理的。

转专业

学校为优秀的本科学生在入学后一年后,提供一次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

条件:第一学年所修课程无不及格,且所有考试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的年级前5%。

时间:第三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各学院组织学生转专业报名。

实践(实习、实验)

学生在校期间有实验、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同时学校还组织开展了各种学科技能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大赛、高等数学竞赛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多项实践创新活动,学生可登陆长春大学本科生实践创新网了解相关信息。

实践教学管理科

地点:综C307

电话:85250076

考试

期末考试一般安排在第19-20教学周进行,补考一般安排在开学前的周六、周日进行,学校统一打印准考证,学生也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考试进程表。

缓考:学生因身体等原因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可以申请缓考,缓考随补考进行。

违纪:抄袭、携带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将处以留校察看处分,不授予学位;替考等严重作弊行为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每年6月和12月进行两次,大二以上的学生可以报名参加,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和9月,在省自考办网站报名。

考务科

地点:综C310

电话:85250081

教材

学生每学期开学前到教务处综合科以班级为单位统一领取教材。

综合科

地点:综C307

电话:85250082

信息反馈

学校建有学生信息中心,聘任了学生信息员,学生可通过信息员、学生短信平台(15764342429)等渠道向学校反映教学中的有关问题。同时每学期组织学生网上对任课教师进行测评打分,不参加测评的,将不能查看考试成绩和选课。

教学质量管理科

地点:综C309

电话:85250080

放假

一般每学期教学周数为20周,放暑假5周,寒假7周。

学分制有关知识

学分:每门课程根据学时确定相应学分,一般为16学时1学分。

成绩绩点:90-100分,学分绩点为4;85-89.9分,学分绩点为3.5,80-84.9分,学分绩点为3···,详见学士学位授予细则。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课程成绩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所修课程学分绩点/∑所修课程学分。

部分教学管理文件

《长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

《长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

《长春大学本科优秀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

各位同学可以登录教务处网站或微信服务平台查看。

 

 

 

 

上一条:长春大学关于开展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提升教师教学能力系列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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