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毕业生教材费结算工作是保障教材管理工作正常进行,稳定教学秩序的重要环节,为了切实做好2017届毕业生教材费的结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操作流程
(1)各学院首先到教务处综合科(综C309)领取“教材结算单”,并发放到本院各毕业生班级进行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在结算单上签字。如果核对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到教务处综合科(综C309)说明情况并进行更改。
(2)涉及到退费的学生:各学院各专业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负责,填写“2017届毕业生教材费用基本数据采集表”(简称数据采集表),经审核无误后,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由班长携带“教材结算单”、“数据采集表”的纸制版本及电子版本,到教务处综合科(综C309)办理相关手续。综合科将材料汇总后交到财务处,由学校财务处委托银行对学生银行卡进行充值。
材料提交时间:2017年5月03日——2017年5月11日;
财务处委托银行办理充值时间暂定为:2017年5月12日—5月18日
(3)涉及到交费的学生:各学院各专业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负责,携带已经登记好的“教材结算单”(可复印),到教务处综合科(综C309)领取“教材交费四联单”,再到财务处(综C403)办理“现金交费”,最后把教材交费四联单中的一份(蓝色)经财务处盖章后交回教务处综合科备案。
交费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2016年5月22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1:10;下午1:30——3:30。
2、注意事项
(1)无论是交费还是退费,必须以班级为单位办理;
(2)为确保每位同学退费成功,请务必保证上报的学生姓名和“长春本地的建行卡号”一一对应,且银行卡能顺利充值;
(3)“2017届毕业生教材费用基本数据采集表”可在教务处下载专区或通知附件中下载。
3、毕业生教材费结算工作是毕业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学院领导、全体毕业生应给予高度重视,以免因教材费结算工作影响学生毕业工作的正常进行。
长春大学教务处
2017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