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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毕业生重修课程考试

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2017-05-15 20:17     (浏览量)

各教学院(部):

我校2017届毕业生重修课程考试工作定于2017年5月26日-27日进行,为保证本次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1、教务处由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重修课程学生名单,各院办须认真进行核对。重修课程名单分班级打印,可由院办直接核对并签字;也可发到学生班级核对,但核对后院办必须进行审核并签字。

2、本次核对的内容为2017届毕业生所有重修课程,包括考试课、考查课、实践教学环节、大学体育等。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重修考试,请各院办在名单中删除:

(1)未交重修费的学生(含休停学);

(2)其他原因已退学的学生。

4、名单中缺少的学生,请添加到附在名单后面的《长春大学2017届毕业生重修课程考试添加学生名单》,并务必写清原因。

5、本次重修考试工作由教务处及各院(部)共同负责。各院(部)负责核对重修课程名单、收取重修课程试题、印制试卷及装订、阅卷及录入成绩;教务处负责统计重修名单、编排考场、向各院(部)下达《重修课程命题及印制通知单》、打印准考证、安排监考教师、组织学生考试。

6、重修考试工作具体流程强调如下:

(1)5月17日各院将重修课程学生核对名单、添加名单交回教务处。

(2)5月18-19日教务处统计汇总重修课程名单,编排考场。

(3)5月22日教务处向各院(部)下达《重修课程命题及印制通知单》。

(4)5月19-22日教务处打印学生准考证。

(5)5月22-25日各院(部)到教务处文印室印制试题并根据
《重修课程命题及印制通知单》装订。教务处安排监考。

(6)5月25日各院(部)将重修考试试题交到教务处考务科。

(7)5月26-27日教务处与各院(部)组织考试。

(8)5月31日教务处将试卷返回各院(部)。

(9)5月31-6月2日各院(部)组织阅卷。

(10)6月2日前各院(部)将重修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为保证2017届毕业生重修课程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为考生营造一个公正、公平的考试环境,请各院(部)务必严格遵守以上时间及长春大学考试管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

长春大学教务处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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