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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7-09-04 20:54     (浏览量)

各教学院(部):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切实提升学校的教学质量与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9月1日期间,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期初教学检查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学各院(部)具体实施,并将检查结果报教务处。

二、教学院(部)检查重点

1.教师教学工作准备情况,包括教学计划进度表的完整性、教案的编写情况、多媒体课件的准备情况、其他教辅用品的准备情况、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准备情况等。

2.教师授课情况摸查,包括教学纪律、教姿教态、声音、板书情况等。

3.学生听课情况摸查,包括出勤情况、听讲情况等。

4.青年教师培养,特别是新入职的青年教师《长春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表》的落实情况。

5.上学期试卷的存档工作,特别是对《长春大学试卷成绩分析表》进行检查,要求必须符合《长春大学本科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长大校发[2017]97号文件)的有关要求:

(1)在“试卷成绩分析”栏目中应包含:

1对成绩的优良率、及格率、不及格率进行分析;

2有试卷出现的普遍性和典型性错误的原因分析。

(2)“教学及课程考试的改进措施和建议”栏目中应包含:

结合“试卷整体评价”和“试卷成绩分析”,准确的提出改进学习及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且改进措施要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三、检查方法

1.各院(部)教学督导组及相关教学管理人员按照学校的要求对教学纪律与教学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学校领导、学校教学督导组及教务处相关人员将对全校各院(部)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3.各院(部)在学期初教学检查结束后,认真填写《长春大学学期初检查表》,以纸质(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于2017年9月4日下班前交到教学质量管理科。

学期初教学检查不仅是一项常规教学工作,也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要求各院(部)高度重视。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切实提高学校教学质量。

附件:《长春大学学期初检查表》

长春大学教务处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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