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长春大学本科优秀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学校定于2017年7月10日启动长春大学本科优秀学生转专业工作,此项工作在2016级学生中进行,计划于9月中旬完成。为保证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各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和学生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理解文件要求和具体程序。
2.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所在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审核,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3.接收学院在拟转入学生考试课相对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下,依据转入专业特点制定优先接收条件。
4.原则上各专业拟定的转出和转入学生数为本专业2016级学生总数的8%(如为小数,则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5.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可根据文件精神在本学院内各专业之间转专业。
二、时间安排
1.7月12日各学院将所属专业的拟转入和转出学生数及在学生相对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情况下的专业优先接收条件报送教务处。
2.教务处对各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8月23日发布各学院转专业名额信息。
3. 8月30日前,各学院依照学生考试课程的相对平均学分绩点对本院各专业学生排序,并公布专业年级排名前8%(如为小数,则按四舍五入取整数)的学生名单。
4.9月6日前,各学院组织完成学生转专业报名及资格审查,并将《长春大学本科优秀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和《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见附件1、2)报送教务科。
5.9月11日前,教务处对各学院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初步确定各专业的转入学生名单并提交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 9月13日-9月17日,学校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
7.9月20日前,办理转专业手续,学生到转入专业学习。由转入学院负责指导转专业学生修读尚未学习但转入专业已开设完毕的必修课程。
联系人:赵雷
电 话:85250092
附件:1. 《长春大学本科优秀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 《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长春大学教务处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