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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美术学院教室(画室)管理制度
2023-12-07 16:01   审核人:   (浏览量)

为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为教育教学提供有力的保障和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教室(画室)将进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望全体师生共同遵守:

1.加强教室(画室)用电安全管理。严格按规范操作电器设备,不得随意改变或增加教室(画室)内的用电设备,发现隐患及时反馈;

2.保持教室(画室)整洁,严禁随地吐痰、吸烟、乱丢纸屑,严禁在墙面、地面、门窗上乱涂、乱贴、乱画;

3.保持教室(画室)安静,严禁打闹、喧哗及影响正常教学的行为;

4.注意爱护公共物品,不得在教室(画室)内烧水、就餐;

5.上课结束后,关好门窗,人走断电;

6.禁止私自将室内绘画作品和公共物品存放在教室(画室)外;

7.教室(画室)实行安全卫生值班制度,按周轮换,做好安全卫生等问题的交接记录,值班人员负责提醒和监督同学们保持教室(画室)安全和卫生;

8.教室(画室)内严禁使用明火,安全负责人要定期检查,发现异常或隐患要及时上报和处理;

9.上课时将手机调整至静音或振动,不得在上课期间使用电子设备做与学习无关事宜;

10.未经同意,与专业学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教室(画室),更不得擅自动用任何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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